【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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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著名的法学家卢梭曾说:“财产权是所有公民权中最神圣的权利,它在某些方面,甚至比自由更重要”。在公民权利中,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一起构筑成公民基本权利的三大柱石,这三项权利相互联系、密切相关。财产权是实现生命权、自由权的物质基础,拥有了私有财产,意味着人们有了实现自己合法权利的物质条件。赋予公民财产权,意味着公民个人有权依法支配属于自己的财产。能够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来保障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若个人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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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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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著名的法学家卢梭曾说:“财产权是所有公民权中最神圣的权利,它在某些方面,甚至比自由更重要”。在公民权利中,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一起构筑成公民基本权利的三大柱石,这三项权利相互联系、密切相关。财产权是实现生命权、自由权的物质基础,拥有了私有财产,意味着人们有了实现自己合法权利的物质条件。赋予公民财产权,意味着公民个人有权依法支配属于自己的财产。能够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来保障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若个人失去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利,就等于失去了维持个人生命的正当途径。“无财产则无异于生命的剥夺”。可见,财产权的确保,为个人奠定了生存的基础,为实现自由权利创造了条件。中国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民几乎没有私有财产,自然也就没有财产权的概念。试想,一个社会的公民若没有财产,社会就不能进步;若公民有财产而得不到法律保护,社会就不会稳定。因此,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确立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至关重要。本文介绍了西方各国及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历史发展、立法完善以及补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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