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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包括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2009年5月,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的“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颇为引人关注,这一热议多年的新税种有望近期加速出台。
与此同时,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至2008年下半年已经演化为一场世界性的经济危机, 2008年年底前危机波也直接影响到中国大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受到改革开放以来最严重的冲击.本来由于物业税立法在各界已引起了不小的争议,现又与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不期相逢.物业税这个拟开征的新税种在金融危机的新背景下又被赋予了调节房地产市场,提高金融系统防范金融风险、抵御金融危机能力的职责。本文主要思考了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物业税的开征是否能够或者说能够多大程度上达到这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