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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NGO是一个极为庞杂的体系,从汶川、玉树到云南彝良,再到今天的雅安芦山地震,在震后救援及恢复重建中,作为政府部门的得力助手和行动补充,NGO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是不可缺的.本文对我国NGO组织在汶川和芦山的震后救援进行了比较,并总结了汶川重建中NGO存在的一些问题:存在着前期的无序涌入和后期的大量撤离现象;NGO参与重建的可持续性不足;各NGO之间缺乏分工和协调,重建中存在着人员、物资和资金配置的重叠和浪费;NGO未受到足够的重视,缺乏政策和法律方面的支持等。政府在灾后重建中无疑要发挥主导作用,但政府的优势在于宏观操作,而NGO组织更易深入微观层面,更细致、更具体,二者互补的特点应该得到发挥,使其相得益彰。故寻找NGO与政府的最优契合点,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显得尤为重要。文中提出了芦山震后重建中NGO与政府良性互动关系的构建途径:建立法制框架内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指导与合作关系;需要建设一个及时、高效的震后信息共享平台;建立NGO之间的分工协调与资源整合机制;NGO要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注重能力建设,积极探讨与企业、基金会等资助方的合作机制,保障援建工作的可持续性;应考虑出台NGO救援队和志愿者伤亡性质的认定及抚恤办法,NGO组织可酌情考虑为队员提供必要的保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