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德主刑辅、礼法并用”之优秀法律思想应在现代立法与司法中发展创新

来源 :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官协会,中国警察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inr0o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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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颁布,我国刑事审判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其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作用,在大量犯罪的审判中得以体现,尤其1983年的“严打”和2001年的“严打整治”斗争,更看出国家坚持依法治国思想,使一批又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是,为什么从1983年严打开始,到八十年代后期保持严打声威,九十年代始终不懈地坚持严打不动摇,直到新世纪初年,仍然在全国犯罪内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社会治安状况为何不见明显好转,有些地方甚至越发严峻,犯罪率非但不减,反而呈上升趋势。其原因是什么? 用普通的眼光看,社会治安不容乐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同企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后劳动力过甚,失业率上升,城镇居民剧增,贫富差别增大等等。笔者不否认这些原因,但这些均是物质原因,而非思想原因。治国应强化对民众的思想礼德教育。中华民族有深厚的礼法并用的优秀治国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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