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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乾隆朝《大清会典》记载,乾隆十八年的税赋,盐税为5,560,540两。至嘉庆十七年盐税为5,797,645两。历经清朝盛世,国家的重要税收之一的盐税似乎没有增加。反观皇室财政,由乾隆初的数十万两到乾隆晚期达一、二百万两。从本文的讨论可知,乾隆初期原本交给户部的盐政衙门经费,改解内务府;衙门的运库银两借给商人,利息却归皇帝所有;盐商欠税课,查抄家产也归皇帝所有。因此,户部与皇室财政的消长可以看出盐商对于皇室财政实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