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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这种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当部分却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因此,进入新世纪的今天特别是在中共中央提出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下,广东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建设生态发展区的构想。本文从回顾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着手,简单地回顾广东省生态发展区建设的由来和取得成果,并分析了广东省构建生态发展区的主要障碍,系统地论证了广东省构建生态发展区的法制保障之必要性和原则及具体措施,指明必须通过全省宏观生态法制建设,进而实现生态发展区与生态省两者“点与面”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