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为视角谈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来源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山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gzhouzhoudao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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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普遍被认为开启了民事公益诉讼的新纪元,是立法对民事公益诉讼认可规范的开始,该规定中“社会公共利益”一词的使用也引起了新的关注.实践中,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如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成为我们思考的焦点.并提出了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界定,适当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多元化及其限制,优化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设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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