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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把握湖南省农用地集约利用现状和空间格局,为科学合理地利用农用地提供参考依据。研究方法:构建农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尝试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湖南省农用地集约利用进行定量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聚类分析。研究结果:2008年,湖南省农用地可划分为集约利用、中度集约利用、低度集约利用三等,归并为7类;环洞庭湖地区及湘江流域的岳阳、常德、益阳、长沙、湘潭、衡阳、永州7市农用地处于集约利用状态,其中,长沙、湘潭两市归并为一类,岳阳、常德、益阳、衡阳4市归并为一类;湘中娄邵盆地的娄底、邵阳和湘东的株洲3市农用地处于中度集约利用状态,归并为一类;湘西的怀化、湘西州、张家界和湘南的郴州农用地处于低度集约利用状态,其中,郴州、怀化归并为一类,张家界、湘西州为归并为一类。研究结论: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湖南省农用地集约利用进行综合评价,结果符合区域农用地利用实际,对湖南省农用地合理利用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