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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质量的稳定是疗效与用药安全的重要保障,同时受到遗传与环境的因素双重影响,其中,土壤质量直接影响中药材的质量。中药材人工栽培已成为解决这一供需矛盾的主要手段,因此必须合理的评价栽培地土壤质量,确保其适宜中药材生长发育,以最终保证中药材质量的平衡稳定。中药材在种植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连作障碍、农药残留以及重金属超标等问题,严重影响药材的产量与品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for Chinese Crude Drugs,简称GAP),"中药材产地的土壤环境必须符合土壤质量二级标准"。然而我国目前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所依据的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此标准依据20余年前我国国情制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壤环境问题日益复杂化,该标准覆盖面不全、实际操作性差等问题日益凸显。而近期出台的《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标准,仅针对全国各地区土壤进行分级,对于中药材种植土壤的评价意义较为有限。现行土壤评价标准体系在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全面性、实用性等方面均不能满足中药材栽培立地土壤质量评价的要求。本标准初步对土壤质量评价的指标及评价方法制定进行了统一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于中药材栽培的同一地块的土壤质量评价。通则可为中药材栽培地土壤质量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价、规范栽培种植、土壤管理提供指导性建议,推进中药材土壤质量评价标准化,以期实现药农与种植基地的收益的增长,推进我国中药现代化进程,提高我国中药材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本通则拟在发布后通过标准培训、标准应用、媒体宣传和论文发表等多种手段进行标准的宣传与推广。借助中医药学会、中药协会、中药联合会及现有中药资源服务平台,"线上"结合"线下",及时发布中药材栽培立地土壤质量评价通则相关信息,并联合网络、新闻媒体等进行报导。邀请各大高校、研究机构土壤学专家每年召开1-2次培训会议,在会上对中药材栽培立地土壤质量评价通则的科学性和使用进行宣讲,进一步扩大本评价通则的实际使用能力。组织药农、企业参加相关培训,将《中药材栽培立地土壤质量评价通则》汇编成册或以科普书籍、宣传单的形式在服务站进行展示、传阅,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种植基地、药农中进行分发,在各个产地、种植基地等进行推广应用,并鼓励其依据鼓励其依据标准合理监测土壤生产安全和营养成分以及安排种植与土壤管理,保证各个栽培区普遍应用。通过上述推广,使中药材栽培实践中有实用的中药材土壤质量评价标准通则作为依据,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种植基地、药农能够对中药材土壤质量进行有效的评价,客观准确地检测土壤质量变化,改善土壤质量,保证中药材种植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中药材栽培质量,同时建立修订机制,完善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