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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的深入发展以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社会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共享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伴随着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众多新型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包括迅速发展的共享单车、网约车、共享房屋等。新型商业模式的出现在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以及规制难题。新型共享经济网络平台对旧有模式的冲击,引发了社会震荡,如网约车引发的出租车司机与网约车司机的对峙;共享单车引发的人身伤害侵权纠纷;共享房屋引发的租住者隐私保护以及线下合约纠纷等。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共享经济的发展之所以备受关注,并不简单是因为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对于闲置品的利用以及其空前绝后的社会参与度。因此,本文在分析共享经济模式出现的原因、背景,以及其对传统行业带来的冲击的同时,也利用众多法经济学理论,如"效率至上"理论、"不完全信息"理论、"搭便车"现象、"公地悲剧"理论、"机会主义"理论、"理性行为假设"理论、"效用(目标)最大化假设"理论、"公共物品"理论等,对其存在的合理性加以证明。共享经济的发展是"互联网+"时代不可逆转的社会大潮,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前提条件下,政府不应对其采取以往简单禁止的管理方法,而应转变思想方针佐之以积极引导的策略,方能使共享经济在经历了初期野蛮生长之后平稳、茁壮成长,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型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