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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的基础上,按照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组成建新拆旧挂钩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南通根据本地区农村建设用地实际情况,在通州试点的基础上将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推广到全市。在潜力调查、规划编制、土地整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合理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