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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庭审方式改革的深入,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对抗程度进一步加剧。公诉人若想胜诉,必须使合议庭采信本方证据,信服本方的证据体系,内心确信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公诉人在法庭上如何运用证据才能取得上述法律效果呢?笔者认为证据运用是一个与心理活动密切相关的诉讼行为,公诉人应根据庭审中诉讼参与人和法官的刑事司法心理特点,不断调整和完善自己运用证据的策略和方法,使法官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逐渐形成内心确信,从而支持起诉观点。本文根据刑事诉讼的具体实践,论述了法庭审理对刑事司法心理对证据运用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