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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行业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走向何方?引发社会关注!说到电力行业的标良创建,全社会都会说,"他们"单独搞,谁规定的?没有看到国家标委会的相关规定和授权依据,疑云一片。不可否认,电力行业企业的标准化基础相对比较好,20世纪90年代末各电力企业又相继开展了标准化三级水平确认、二级水平确认、有力地推动了电力行业企业的标准化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开展。2004年开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国标委农轻[2004]93号《关于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工作及实施细则》、附件2《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表(试行)》文",组织了全国261余家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的试点确认工作;2008年电监会为推动电力行业企业标良创建的开展,配合国标委以"国标委服务联[2008]76号《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和确认工实施细则》"下达,全面号召组织电力行业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由"XX电力联合会"(下称"联合会")参与国标委联合确认办的工作,由国标委统一领导、统一监管和发证;2013年电监会撤销,将有关职能并入国家能源局,"国能综监管【2013】585号关于调整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及确认工作机制的通知"委托"联合会"根据根据国标委的要求开展"标良"创建工作,之后该行业社会团体"联合会"独树易帜,自行组织,单独组织确认和发证。自此开始完全自行一套,游离于国家标准化管理体系之外。可行吗?"国标委服务【2016】33号关于同意开展良好行为确认工作机制改革研究的批复",授权同意由中国标准化协会牵头开展全国"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工作机制改革的研究",至2019年中国标协已全面配套建立了全国企业标良的申报和标准化管理平台,全面开展了各行各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创建服务与确认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直归口于国标委,领导并实施统一监管和监督,并授权规定由中国标准化协会统一组织,建立全国标良创建统一平台,实行确认和发证。本文案例以电力行业(下简称个别行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如何与国家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整顿融合、防止个别行业由此而造成国家标良管理体系的混乱、和滋生新的行业垄断和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