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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综合开发的轨道车站周边步行系统为研究对象,提出步行系统的规划设计要满足交通和城市两大功能,其中,交通功能应满足可达性、安全性、可识别性要求,城市功能应满足舒适性、多样性、开放性要求。最后,以深圳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和香港中环地区的步行系统为例进行分析,以期为今后其它地区的步行系统规划设计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