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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刑事诉讼法对电子证据在法律上的明确定位,电子证据在检察工作中逐步发挥更加广泛的作用,本文通过对电子证据的基本定义、法律定位以及在检察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提出目前检察实务对电子证据运用应关注的问题以及相关应用建议,指出构建并完善电子证据的专业技术培训制度。由于电子证据本身的专业特性,导致电子证据鉴定工作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难以辨别和鉴定。目前检察机关中无论是对电子证据进行提取勘验、技术审查还是检验鉴定均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检察技术人员或者专门机构进行该项工作,因此必须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数据的勘验检查、检验鉴定、证据审查和技术协助在内的电子数据技术专项培训,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实战锻炼等各种方式不断提高专业素能以及实际动手能力。同时,由于信息技术更新换代迅速,电子证据取证工具升级迅速,取证的客观对象存在不断变化等特点,电子取证的专业技能培训必须作为一项持续工作长期开展,时刻保持对先进技术以及设备的学习和熟练运用。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并整合地区资源,联合开展电子证据鉴定工作,最终建立地区性的电子证据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