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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研生产主体的角度,以其诉求,从几个方面对中国的航天立法提出相应的看法与建议.第一,未来中国的航天法典应是一部产业促进法;第二,中国的航天法典应是一部衔接国际公约并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经验并基于中国实际的技术法;第三,中国的航天法典应该是一部推动空间活动市场化、促进航天院所与其他市场主体(包括国际合作)联合开展空间活动和利益分享、加快空间活动知识产权保护与激励的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