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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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以“宜粗不宜细”的立法原则应对社会擅变,为我国司法提供了较大的能动空间。本文对司法姿态的法理进行分析,简述了对我国司法实证的分析结论,指出我国司法能动的路障,提出关于推行司法能动主义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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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以“宜粗不宜细”的立法原则应对社会擅变,为我国司法提供了较大的能动空间。本文对司法姿态的法理进行分析,简述了对我国司法实证的分析结论,指出我国司法能动的路障,提出关于推行司法能动主义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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