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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个体相对稳定的心理特征与行为方式,人格五因素对社会适应具有广泛的影响作用(Perwin,2006)。社会问题解决能力,是个体正确看待问题、评价自己,并运用各种技能有效解决生活中的真实问题,以促进自身良好适应的能力(杨颖,2011)。探讨如何在既有人格特征的前提下增强青少年社会问题解决能力、提升其社会适应素质具有更重要的实践意义。本研究以社会适应双功能模型为指导,采用青少年人格五因素问卷、社会问题解决能力问卷和社会适应量表对全国2165名中学生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结果显示:(1)人格五因素和社会问题解决能力对积极适应(CR1=0.814,CR2=0.761)与消极适应(CR1=0.762,CR2=0.644)均存在较高水平的典型相关。(2)以分层线性回归分析考察人格五因素和社会问题解决能力对社会适应功能的独特预测力。结果显示,当控制性别和年级效应后,人格对积极适应与消极适应解释率分别为63.8%和56.3%;社会问题解决能力对积极适应和消极适应的总体解释率分别为3.5%和2.6%。其中,问题趋近对积极适应(β=0.266,p<0.001)和消极适应(β=-0.106,p<0.001)均具有显著预测作用,问题回避对消极适应具有预测作用(β=0.170,p<0.001)。在既有人格特质的前提下,提高青少年社会问题解决能力(尤其是问题解决态度)有助于提升积极适应品质并降低病理性适应症状。(3)依据已有的分类方法(余益兵,2013)将个体划分为四种适应类型。多元方差分析发现,四种类型青少年在问题趋近上差异显著:完好适应型>矛盾型>脆弱型>高危型;在人格五因素的外向型、宜人性和责任心以及问题解决能力中的计划制定和人际沟通上都呈现出:完好适应性>矛盾型>脆弱型/高危型的趋势,而情绪性和问题回避维度则表现为:矛盾型/高危型>脆弱型>完好适应型。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以完好适应组为参照),问题解决能力显著预测四种适应类型(PR2=0.580):问题趋近显著负向预测脆弱型(β=-0.107,Exp=0.342)和高危型(β=-1.40,Exp=0.247);问题回避显著预测矛盾型(β=0.647,Exp=1.91)和高危型(β=-0.797,Exp=2.219);支持寻求显著负向预测矛盾型(β=-0.288,Exp=0.750)。该研究结果为以社会问题解决能力干预为突破口进行社会适应性教育干预的可行性及其具体路径提供了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