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及其特征

来源 :全国科技法制高峰论坛暨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osprit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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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作为某种特定的知名产品来源的标志,是由产地标志、原产地名称演变而来的。早在1883年3月6日签署的《保护上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中就对产地标志的保护问题进行了规定;1958年10月31日签署的《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以下简称《里斯本协定》)是一个专门保护原产地名称的国际条约,该协定对原产地名称的定义、保护方式、保护途径做了详细规定;而地理标志的定义是在1994年4月15日签署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中正式确立的,并逐步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接受。《TRIPs协议》将地理标志列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对其保护问题做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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