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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烟草专卖制度正式确立至今已有28个年头,然而,现行的烟草专卖执法体制并不尽如人意,某些执法权限因得不到理论的支持而导致执法不畅,处罚不及.2010年《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信部第12号令)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但是执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仍未能从理论上得到解决.本文立足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实践,对一直令执法人员执行任务时较为困扰的"入室检查"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期在"卷烟上水平"的大背景下寻找专卖执法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