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体系性思考--以《刑法修正案(七)》的颁行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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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代社会,信息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可以带来巨大的利益。个人信息是信息资源中非常特殊的一部分,因为它不仅是一种资源,还与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社会管理秩序等密切相关。基于商业利益对个人信息的疯狂追逐,使得个人信息遭到不当收集、恶意使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以及由此引发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各种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刑法修正案(七)》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可以说这是刑法顺应时代发展变化的重要调整,也引发我们对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体系作进一步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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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基础与传统制度不同,实践中刑事和解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由此带来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全面认识这些问题,厘清相关理论关系,是倡导刑事和解制度的前提。本文以刑事和解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冲突与调适为主题作一初步探讨。
本文阐述了刑事和解制度和我国“和合”文化的的渊源,分析了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以及该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具体司法实践,提出了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政策措施。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刑事司法改革措施,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英美等西方国家逐渐发展、确立。本文论述了刑事和解的含义及其在西方的发展进程,阐述了刑事和解制度的功能,并详细探讨了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司法中的实践与应用。
刑事和解作为我国近年来刑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事物,不少地方都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就浙江省金华市来说,各个县、市、区也都做了较多的制度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特对浙江省金华市两级检察机关探索实施刑事和解制度以来取得的成效和遇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有利条件。
以被害人利益保护为核心,寻求被害人、加害人合法权益双方保护的刑事和解制度,顺应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潮流。本文阐述了邢事和解制度的概念、缘起、核心理论、历史渊源以及该制度体现的公正价值和效率价值,并探讨了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司法制度中的应用。
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刑事和解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从刑法学的角度探讨了刑事和解制度的本质,论述了刑事和解制度与我国刑法三大原则的关系以及该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文对刑事和解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刑事和解对被害人权益恢复的价值,并探讨了被害人主体权益的实现路径。
刑事和解从其出现之日起就陷入较大的争议之中,这些争议既包括宏观层面的我国是否需要引进刑事和解的争论,也包括微观层面的应当如何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争论。笔者认为,应当对当前学界关于刑事和解的争论和司法实务界对刑事和解做法不一的探讨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梳理,本文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为刑事和解作一准确的法律定位,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本土化的刑事和解制度。
本文分析了刑事和解之立论基础,即权利处分权与刑事控制权之间的调和,论述了刑事和解制度与被害人承诺理论之契合点,并提出为了实现刑事和解制度的合法化,应事先被害人承诺理论的立法化。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修正案(七)))中增补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该条例指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体是一致的。两罪的主观罪过,都限于故意,排除过失构成犯罪。例如,将求职者简历误当废纸出售给废品回收人员,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不构成本罪。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