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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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使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能够在设置程序法律后果方面更进一步,有必要对刑事程序法律后果的相关基本问题继续进行探讨。本文的讨论将围绕设置程序法律后果的原则,内容涉及权利保障、规范职权、完整、充分、适当、协调以及法定与裁量相结合等七个原则,将有助于加深对程序法律后果认识,促进刑事诉讼法修改时系统设置程序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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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使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能够在设置程序法律后果方面更进一步,有必要对刑事程序法律后果的相关基本问题继续进行探讨。本文的讨论将围绕设置程序法律后果的原则,内容涉及权利保障、规范职权、完整、充分、适当、协调以及法定与裁量相结合等七个原则,将有助于加深对程序法律后果认识,促进刑事诉讼法修改时系统设置程序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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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刑事和解作为中国刑事法治实践中拿来主义的典型司法制度,引起了实务部门、诉讼法学界乃至新闻媒体少有的持续性强烈关注。绝大部分论者都局限于刑事和解这个制度本身,倾向于单个地考察其理论基础,分析利弊得失,并从比较法上探寻必要的完善路径,而未能从与传统刑事司法进行本土化适应这一思路展开追究与论证。有鉴于此,本文将从本土化实践的角度考察刑事和解在我国当下刑事司法适用中的最大外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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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刑事证据规则的研究已经成为我国法律界普遍关注的话题,也是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本文仅就制定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制定刑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以及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同时就刑事证据规则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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