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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我国的农田绝大部分是一年四季不停耕,长时间地超负荷耕种,如北方的小麦—玉米,南方的三季稻。农田超负荷耕种的后果之一是加大了对土壤的扰动次数,加重了水土流失,从而使土层变薄,质地变粗,肥力减退,地力下降;后果之二是由于频繁的超量的施用化肥、农药、农膜等,使农田变“硬”、变“馋”、变“娇”,因此亟需休耕。农田休耕应以政府主导,实行财政补贴;
重点是复种指数高的地块和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块;休耕的比例为农田面积的10%,时间为1~3年;由农户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政府批准;县乡两级政府应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休耕领导小组,以加强组织领导;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财政补贴到村到户。
关于“农田休耕”,主流辞书上没有现成的释义,笔者妄自定义为:农田在一定时间内不种作物(但仍进行管理),借以休养地力的措施(不一定准确)。在对待农田休耕的问题上,当前国内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需要休耕;另一种认为不需要休耕。笔者倾向丁第一种观点,即主张休耕。近年来,笔者针对休耕的问题作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其中以“为什么要休耕以及如何休耕”为题作了一些思考和探索,谨将浅见呈上,求教于广大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