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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官是司法的载体,但与平常人一样,也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中。制度设计者们如何保证法官不受影响地履行审判职能,已成为当下我国司法改革制度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以法官裁判心理为切入点,探究其生成原因,分析该心理下的裁判行为与法官审判职能之冲突,并提出通过强化法官保障、完善法官激励及规范法官监督的机制对该心理予以矫正,促进法官裁判行为向审判职能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