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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增权理论来审视新农合制度是一种理论上的尝试.增权理论最初多见于社会工作领域,后来在教育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等多领域得到广泛讨论.增权理论是一种理念,也是一个实践过程,主张提升弱势群体权力,从增权理论角度讲,新农合是一个增权的过程,"权力""主体性"和"参与"是衡量新农合增权效果的基本维度.
首先,当新农合发展到一定阶段,或者农村与城镇医疗保障水平大体相当时,政府责任适可而止,财政补贴稳定在一定程度不再增加。
其次,农民的权利与义务应该对等,制度在要求财政补贴的同时,应该在农民可支配能力之内适当提高农民的缴费水平。这也是新农合发展为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之一。
再次,新农合个人缴费应该实行比例缴费机制。在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情况下,不同收入水平的个人所承担的缴费额不同,而遵循同一补偿政策,农村内部的纵向不公平将得到缓解。
最后,实行比例缴费机制之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贫困农户缴纳新农合保费的规定可以择机退出。新农合的长足发展是要在消减贫困的同时提高农村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