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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民间收藏事业蓬勃兴起.2002年《文物保护法》修订,将第五章由原"私人收藏文物"修改为"民间收藏文物",确立了民间收藏的合法地位.2007年物权法的实施,明确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使民间个人收藏有法可依.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民间收藏发展扫除了障碍.但是民间收藏的发展,也有其"成长中的烦恼".在收藏界认为,困扰民间收藏较多的是,民间收藏与妨害文物管理罪的问题,笔者个人认为,民间收藏者中容易引发妨害文物管理犯罪的,是一些认准了收藏是快速致富之道,而不顾法纪、不择手段去淘宝和一些富裕后在收藏市场中“任性“的收藏者。我们作为民间收藏组织,应有对他们进行引导和提醒的义务,使民间收藏者有良好的收藏心态,可以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文物保护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完整的和普遍的贯彻和施行,只会促进民间收藏的健康发展,妨害文物管理罪的法律规定也不会困扰民间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