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农资统购为例阐释了合作社发展的适宜性,并解释了现实中大多数合作社功能薄弱的现象。首先基于交易成本理论,从合作的经济利益和产品质量控制两个视角构建了合作社统一购买农资适宜条件的分析框架并提出了研究假说,然后用来自江苏等3省331村252家产品类合作社的调查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合作社提供统购农资服务的比例较低,且大多停留在牵线购买等浅层次合作层面上。在我国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导致不同质量产品市场价值无法明确识别,农资市场发育程度高、农资批零价差小,农户规模较小、导致农资购买规模小和组织成本过高等市场环境和外部条件共同决定了合作社统购农资服务功能的适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