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为我国构建大部门体制的政府机构改革提供了思路。而如何实现这种权力结构成为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所面临的难题。2002年成立的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集中了市容环卫、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对于精简机构,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建立是对管理权、审批权同监督权、处罚权的适当分离的初步探索。在一定意义上为我国实现政府机构权力结构的重构和大部门体制的构建提供了经验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