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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两国的实录都是东亚文化圈中的特殊史书,皆针对最高统治者展开记录。中国实录始终以皇帝为记载对象。日本由于最高权力从天皇下移到幕府再回到天皇之手,其实录记载对象也变动不居,出现了既记载天皇,又记载将军的特殊情况,但是始终都以最高当权者为记载对象。在实录修纂机构上,中日皆属官方所设,性质并无二致。在修纂体例上,中日实录基本相同,多采用“编年附传”体。但是,日本实录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如《德川实纪》分为正编和附录,就为中国实录所无。日本实录在仿照中国实录修纂之时,同时受到日本特殊政治架构和封建制度的影响,使其实录记载对象和修纂体例上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反映出东亚文化圈中史学在从中心向边缘的传播中,会出现接受和改造同时并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