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个人信息权的独立性--以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区分为视角

来源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16年年会暨中国首届企业科技法治与知识产权战略高峰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iaxiaoli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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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权在权利客体、权利内涵和权利性质等方面均不同于传统的隐私权.从权利客体上看,个人信息的范围要远大于隐私;从权利内涵上看,个人信息权强调主体对其个人信息所享有的积极控制权,隐私权则主要表现为排除外界干扰的消极防御权;从权利性质上看,个人信息不仅体现着主体的人格利益,还承载着一定的财产利益,这种双重利益的存在令个人信息权宜从隐私权乃至人格权制度中独立出来,成为一项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性质的新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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