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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人类重要的交流和表达方式.在民族音乐学分析中,音乐可以定位为两种途径.首先,音乐可以界定为一种交流的实践方式,它通过音高、音长、音色及音量等方面将声音组织在一起.此界定可以涵盖广义的实践,从人类扩展到自然界所有的声音(例如,鸟鸣、海豚和鲸鱼的"语言").这种方法使其声音在高度结构化的交流与表现体系中进行社会化分析,隐瞒原生的界定和解释力需要做进一步的分析使用.同时,诸如"音乐"这样的类别是一种专注于表演和理念的有用方式,它具有重大的文化意义;其次是寻找本土化的术语,它覆盖了大致相同地域环境的体验,类似于"音乐"这个术语所涵盖的范围一样.这种方法根植于对社会的、文化的话语的分析,揭示了涉及表演与社会文化领域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使得人们以"音乐"实践的不同方式去观察,这种方式包括了在"他者"社会、文化实践中的再生产或变革,而非在意文化音乐研究中强加一个异质的、不恰当的分析框架.
在对音乐自身旋律形态、节奏样态、结构规模、剧目等方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应该更多地考虑其中的主导类别以及与人的关系,从而审视族群性、认同在音乐表演中的作用。但诸多关于“音乐与认同”的文献中,缺乏连贯的、互文参照、整体的、理论性的支持,研究视角局限在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领域,缺乏跨学科、跨文化理论意义的视野,这样势必会造成音乐学科出现结构性的缺陷。结合我国当下民族音乐研究状况来看,近年来包括传统音乐、宗教音乐、仪式音乐、少数民族音乐等音乐研究已经在从不同视角关注“认同”这一话题,并开始借鉴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以指导音乐学研究从多维视角关注“音乐与认同”问题。但迄今为止,大多数研究论著主要是对某一个案、某一地域研究对象具体面向研究中涉及这一话题,而未能进行全面、深入的专题讨论,所引用文献也多局限于国内学者著述,缺乏对国外“认同”理论、方法论进行分析和讨论,国际视野的交流与沟通意识较弱。因此,我们力求从全球化视角关注这一话题,对国际学术界最新研究成果加以归纳、整理,以期推动民族音乐学学科的发展,使相关学术问题研究能够有新的拓展和深化,这样我们才能够具有与国际学术界持续对话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