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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比较自杀未遂者与正常对照对自杀的可接受程度及其与自杀行为相关性。方法 自杀未遂者120例和正常对照140例及两组的知情人520例(合计780例)纳入本研究,被试分别接受独立的访谈,完成自杀的可接受程度量表并收集一般资料。国内4省的各1个县纳入研究,从同期该4县的综合医院自杀行为登记系统中获取未遂案例。以分层随机抽样法获取正常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