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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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利益趋动及医疗市场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各地出现了不少非法的个体诊所及江湖游医,特别是一些无学历、无职称、无执业资格的“三无”人员混迹于医疗卫生界,使得业内运行秩序深受其扰,严重威胁着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如震惊全国的“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案、“德国牙医”章俊理非法行医案等,即是其中的典型。为严惩非法行医行为,新《刑法》第336条专设了非法行医罪,这对于依法规范医疗市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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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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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利益趋动及医疗市场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各地出现了不少非法的个体诊所及江湖游医,特别是一些无学历、无职称、无执业资格的“三无”人员混迹于医疗卫生界,使得业内运行秩序深受其扰,严重威胁着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如震惊全国的“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案、“德国牙医”章俊理非法行医案等,即是其中的典型。为严惩非法行医行为,新《刑法》第336条专设了非法行医罪,这对于依法规范医疗市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对非法行医罪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作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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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渎职罪中的一个具体罪名。本文拟结合法律规定,对该罪概念、构成特征、司法认定进行分析,并试图对该罪的立法设计与司法解释进行评价。
1979年刑法并无有关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的规定。1989年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具有该法第35条所列行为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比照《刑法》第178条违反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吸收了《传染病防治法》中的此条规定内容,专门在《刑法》第330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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