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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进一步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这是一个需要开拓创新的重大理论问题。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本文把胡锦涛提出的三个规律概括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社会、经济规律”,并对这一基本规律作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论述。要点如下。
一、社会主义的基本社会、经济规律不是主观臆想而是客观存在,其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基本矛盾和科学社会主义。它不是一个规律,而是包括众多规律的规律体系。
二、这一基本规律的基本内容(含义和内涵、形成的规律体系、整体功能和作用),适用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属于规律的普遍性。
三、这一基本规律在我国现阶段最主要的实现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其中的三项总的发展战略:第一、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不经过资本主义社会而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第二、社会主义基本路线(即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它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道路,以及社会主义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和作用。第三、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它是社会主义基本路线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是二0二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本世纪中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些属于规律的特殊性,都是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创举。
以上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基本社会、经济规律的理论体系。这一基本规律似乎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却每时每刻影响并规定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总方向,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检验各个领域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是否结合,经济社会活动之间是否保持本质的、内在的联系,结合和联系的程度如何、是否需要加校正等。因此,我们要认识它、驾驭它,不能回避它、违背它。作者还主张:继承并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认识并遵循社会主义基本社会、经济规律,两者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