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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际上出现了金融法制的横向规制趋势,这标志着传统金融法体系的彻底变革,一种新的金融法理论——“金融服务法”即将诞生。“金融服务法”理论将金融机构定位为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将金融机构的业务相对人区分为专业客户和业余客户,并将业余客户定位为金融消费者,将金融监管机关定位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者,将金融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定位为金融改革、金融立法和金融监管的目标之一,将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成熟理念引入到金融法中来,给金融消费者提供更高层次的、全面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