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勒颈骑压胸腹部压迫颈动静脉致窒息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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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某某,男,12岁,某年5月13日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无辜被同学扯住斜背肩部的书包,被其扯摔倒骑压胸腹部,拇指压左颈动脉处,挣扎了一会感全身无力,继而喘息,意识丧失,被放开后慢慢恢复知觉,视物模糊,自行走路回家.1法医学检验伤后18h法医临床学检验:随母步行入室,检查合作,回答切题,检查见;颜面部、二耳后、颈项部、左肩部、左胸部、左上臂见大面积广泛性针尖样皮下出血,尤其以二眉以下二鼻翼以上呈倒三角形区域及二耳后为甚,出血点融合成片略高出正常皮肤.双眼球结膜下斑片状出血,睑结膜下针尖样出血.左颈动脉博动处皮下出血2.4~3x0.9~1.1cm,左颈部项部半环形间断件皮下出血7x0.3~0.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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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尽地阐述了当前中国公安机关、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及审判机关关于“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各自的规定。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条款,充分说明了中国的司法鉴定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人工心脏起搏器植入治疗引发的医疗纠纷呈逐年增多趋势,患者多年龄偏大、身患多种疾病给明确区分过错责任带来一定难度,因此鉴定这类案件必须全面运用好病历材料及临床医学理论知识,有助于出具客观、准确的鉴定意见。在临床医学治疗中,人工心脏起搏器的植人有严格的指证和医疗机构的准人条件,鉴定这类案件应当对植人的人工心脏起搏器类型与患者心脏疾患加以区分,同时对医疗机构及手术者从事心脏介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对医疗纠纷案件,鉴定时应充分运用相关学科的临床和理论知识,对自然疾病与医疗过错的之间主次关系的进行科学的分析。由于医疗损害鉴定对临床和理论知识的依赖程度更高,因而对鉴定人的自身知识结构和专业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对被鉴定人自身所患疾病的发生、发展进程和影响因素有了正确全面的认识,才能对医疗过错行为与被鉴定人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等作出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鉴定意见。
伤残评定在法医临床学鉴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据统计,2016年贵州省法医临床类案件共26000余件,其中涉及伤残评定的10000余件;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2016年法医临床类案件6500余件,涉及伤残评定的3000余件,约占50%.在法医学伤残评定中,引起争议和纠纷的案件并不少见,如评定时机选择不当、鉴定人业务水平不高往往导致伤残级别出现错误.此外,鉴定标准的选择对鉴定结论具有更重要的影
余某,女,63岁,2016年3月18日晚19时许,因与高某争执,被高某失手用水果刀捅中腹部,致腹部多处空腔脏器破裂,经治疗无效于2016年3月20日死亡.1.2就医过程:余某受伤后前往该村卫生院,就诊时神志清楚,腹部平软,无明显压痛、反跳痛等.当班医生查体问诊后予以清创缝合、抗炎镇痛等处理,嘱必要时转送上级医院或门诊随访.次日凌晨3时左右,余某自觉腹痛不适,于9时许再次就诊于该卫生院,彩超检查提示
近年来,由于受改革开放大趋势的影响,诸多新兴意识形态逐步扩展到本市经济社会的各个角落,受此影响我市辖区内的刑事犯罪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智能化的转变,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新挑战,本局紧抓发展机遇,加大投入,科技强警,积极推进刑事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建设,DNA技术的发展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
2014~2016年,鉴定中心采用张绍岩等《中国人手腕骨成熟度评价方法-中华05》骨龄鉴定方法共进行河南省内更改户籍的骨龄鉴定302例.更改户籍的原因为户籍有误影响升学、就业、入伍等.302例被鉴定人全部为汉族.具体情况见下表:上表中更改户籍鉴定的鉴定意见与被鉴定人自报年龄符合率为±0.3岁;均取得了被鉴定人及其家属的认可,无一例提出异议.
2017年01月10日22时许,高某被他人用刀捅伤后住院.高某于2017年1月11日1时以被他人刀捅伤面部3小时为主诉入院,查体:头颅五官无畸形,面部布满血迹,右侧下颌至颌下部有两处伤口,相距3cm,为贯通伤口,长度分别为3cm、2.5cm,边缘整齐,伤口内可见活动性出血并有积血,.伤后意识清,无抽搐、恶心、呕吐及大小便失禁.入院后给于清创缝合对症治疗.笔者以为本例创口位于面部和颈前三角区,为一次
盲管创是法医鉴定过程中经过会遇到的,但因盲管创较深,法医鉴定人员检查时伤口多已清洗缝合,无法直接测量其长度,因此,怎样准确的测量盲管创长度是法医鉴定人员应该掌握的,现笔者就一例实际案例来探讨盲管创损伤的鉴定.2016年3月27日,陈某在某区一工厂内与人争吵,后对方当事人拿尖刀刺向陈某胸腹部,通过调查了解,案发当时尖刀刺中陈某时的各方的体位姿势以及刀的刺人方式,可以形成陈某腹部沿皮下斜行向上潜行的盲
抑郁性自杀,简单的说就是抑郁症患者的自杀行为.这类自杀事件较多,根据调查在自杀人群中占40%.其性质的判断,通过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以及现场访问,往往并不困难,但自杀的原因不明显,不易被其家属所接受,做解释工作难.因死者家属不理解,长期上访告状,甚至形成上访案件.充分认识抑郁性自杀,对确立调查访问工作重点,如对其生前身心健康、生活质量、性格行为等的调查,有助于自杀原因的分析,从而能够解释其自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