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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核”制在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具有落实招生自主权、孕育良好教育生态、理顺博士培养机制等优势,弥补了传统博士生招考方式的不足,为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提供了坚实保障。我国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改革经过十余年实践探索,部分高校在选拔标准、选拔重点、选拔制度等方面实施了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逐渐成形,日臻完善,已成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