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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全国土地监察工作会议以来,金坛市相继开展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和“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2001年荣获了“全国土地执法模范市”的荣誉称号,2003年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联系点。近年来,金坛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热点和难点,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举措,致力于将“土地执法模范市”和“土地执法模范镇”创建工作向基层拓展、向农村延伸。2004年6月。金坛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了“土地管理示范村”创建试点工作。两年来,试点工作扎实有序,社会效果明显,极大地促进了“土地执法模范市”和“土地执法模范镇”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形成了“三级联创”的新局面,全面提升了土地管理水平。本文就开展“土地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动因、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