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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国有军工企业的来源、变化和典型企业两次转型的事例,讨论了非军工企业研发和生产军品的基本条件。提出了为实现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应当制定和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健全有关军品科研生产及其质量管理、保密管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和健全一套完整而又能够严格执法的管理体系,而且按照从“军民结合”到“寓军于民”,再到“军民融合”的步骤,逐步进行转变;在转变的各个阶段,军品的研发和生产的都应以国有军工单位为核心和骨干;国有军工企业应当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在大力研发军品的同时,大力发展市场需要的民品,积极促进国防科技工业的军民融合式发展等观点。文章最后还对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方法、步骤以及对质量、安全、保密等方面的管理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