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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突飞猛进,博客这一新生事物也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然而,博客在给我们提供方便、快捷、自由的交流平台的同时,由于博客言论自由化、随意化,它所引起的侵权也迅速增加。例如有“中国博客第一案”之称的南京大学教师陈堂发诉中国博客网侵犯其名誉权案、知名博客写手沈阳诉网名为秦尘侵害公民名誉权案、女总监开“追债”博客暴露前男友个人隐私案,等等。本文即针对目前日益突出的博客侵权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做一些初步的研究。首先,本文认为博客侵权属于传统侵权行为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可以定义为:行为人基于过错以博客为媒介进行的侵权行为,或虽不是主要通过博客进行,但是与博客有直接关系的侵权行为。接着,本文分别从博客侵权行为的含义和特征、博客侵权行为的对象、博客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博客侵权的归责原则、博客侵权的管辖权问题等五个方面,对博客侵权的特征进行了详细分析。其次,本文归纳了博客侵权的主要类型,分别为侵犯他人隐私权、侵犯他人名誉权、侵犯他人著作权、侵犯他人姓名权、泄露机密等五种,并逐一作了简要分析。再次,本文从国外和国内两个方面,简要介绍了博客侵权方面的立法现状,认为由于博客本身出现时间较短,因此国内目前还没有明确针对博客侵权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美国、韩国等IT业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值得借鉴。再接下来,本文着重分析了博客侵权法律责任中的博客侵权中责任人如何认定、博客侵权中被告如何确定、博客侵权中管辖法院如何选择、博客侵权人应承担哪些责任以及博客侵权的免责等法律问题,并作一些初步的探讨。针对博客侵权的频繁发生,本文还简要介绍了国外博客侵权的防范措施(如美国的“上有国法、下有家规”,韩国实行的互联网实名制,以及国外主要英文媒体网站不给普通网民开博客,网民不能随便发表评论等),并分别从网站、博客自身和立法规范三方面提出了目前可以采取的防范措施。最后,本文简要介绍了目前国内在博客侵权方面的法制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立法思考和立法建议,比如建立《博客公约》和实行互联网博客实名制,希望国家面对博客侵权这一新生现象时,在完善和补充原有法律规范的同时,能够出台一些针对性强、更加详尽、具体的法律规范,来规范博客行为,使得这一新生事物能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