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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对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创新成为世界各国日渐关注的重点,而企业是创新的主要产出者,因而世界各国都纷纷颁布各项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的研发创新。由于外界因素影响导致企业研发活动受到限制,因此需要政府予以政策支持。政府对企业研发的扶持政策有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但两种政策的激励效果可能有所不同。本文以提高企业研发投入为政策目标,研究比较两种政策在不同行业间以及同一行业中的激励效果。以期政府在运用财税手段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时注意两种手段的差异,对不同行业实行差异化政策扶持,提高政策效率,从而达到最优的激励效果。本文第一章为引言,介绍了选题背景与意义、思路框架、分析方法、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为文献综述,主要介绍了中外学者对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自身特点以及对研发支出激励效果比较的研究。第三章为理论分析,主要介绍我国现行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特点差异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第四章为实证分析,根据理论分析作出了相应的假设,通过对上市企业九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验证了上述的假设。第五章为国外经验介绍,结合国外的政策经验,为我国财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思路。第六章为结论与建议。本文在理论分析方面,经过剖析信息不对称对两种政策的影响,再比较两种政策自身的特点,发现财政补贴政策对信息不对称理论中的“道德风险”有较好的抵抗能力,而税收优惠政策对“道德风险”的抵抗能力较弱。进一步地,本文发现,由于“逆向选择”的影响,使得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在不同的行业间及同一行业内部的激励效果存在差异,并提出了相关假设。在实证分析方面,本文搜集了09-17年上市企业与研发投入有关的数据,共获得25000多个样本数据,据此建立了以企业研发投入为因变量,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为自变量的固定效应模型,验证了上述的假设。并结合各国先进经验,为我国财税体制的完善提出建议。经过上述分析,本文结论为:财政补贴政策无论对总体还是具体行业都有正向显著的激励作用,而税收优惠政策呈现出不显著的负向激励效果,因而本文认为财政补贴对“道德风险”的抵抗作用比税收优惠要好,建议在财政总支出一定下,增加财政补贴的支出比例,减少税收优惠的支出比例。同时因为“逆向选择”的影响,造成财税激励政策在不同行业间和同一行业中激励效果不同的现象。为改善“逆向选择”,建议财政补贴对具体行业增加扶持的次序依次为:酒饮料茶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器材制造业以及通用设备制造业,且对其中研发占比越高的企业可进行更大程度的财政扶持。建议税收优惠增加扶持的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和医药制造业,且只对其行业中研发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除此以外,对这两个行业研发占比较低的企业和其他行业的所有企业,建议削减税收优惠,并用财政补贴逐步取代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