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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管理社会和监督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今天,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而导致的劳资纠纷事件时有发生,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比比皆是,劳资纠纷形势依然严峻。当前,严峻的形势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传统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愈加繁琐的工作任务。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第一次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要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现了党中央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视。如何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能,切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成为了当前关注的重点。本文基于我国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职责,运用治理理论以及新公共服务理论,通过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考察法等研究方法,以龙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作为实证研究对象,分析其面临的复杂的劳资纠纷形势,认为其辖区内的中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低、小、散”的规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占比高,企业管理理念相对滞后,极易发生劳资纠纷。而基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水平不足,监察力量薄弱,面临着如违法行为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够迅速、部门间协调不畅、案件信息共享程度不足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区本级及其下属各街道劳动保障所机构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员采访调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收集各类信息数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宣传、检查、受理举报投诉以及查处违法案件这4个方面的职责,指出当前龙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宣传影响力较低、日常巡查准确性和及时性不高、举报投诉渠道不畅通、部门衔接不畅阻碍案件查处等。并着重从理念上、制度上、行动上三个方面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工作理念滞后、缺乏必要的工作制度、监察活动受到制约等。最后,以全面履行劳动保障工作职责为目标,提出了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