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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7年我国首例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实践开始,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景区经营权转让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给各地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推动了当地旅游经济跨越式的发展。随着景区经营权转让实践的不断推进,转让实践中的问题也逐渐增多,迫切需要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来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因此,本文运用委托代理理论,从委托代理关系的角度对景区经营权转让进行了探索。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的指导,本文从委托代理链角度分析了景区经营权转让的委托代理关系,探讨了景区经营权转让中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原因,分析了该委托代理关系的结构和特征,构建了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景区经营权转让委托代理关系模型。通过对景区经营权转让中委托代理关系的分析,厘清了该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而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景区经营权转让后委托代理关系包含两层,一层为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另一层为政府和旅游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这一委托代理关系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公众委托人身份不明确、政府处于关键地位、代理链条冗长、委托风险和代理风险并存四个方面。该委托代理关系中同时存在委托问题和代理问题,代理问题表现为代理人行为缺乏监督、代理人短期行为、寻租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等,委托问题则主要表现为层层委托导致的目标偏差和任务多元化、委托成本高、外部人控制问题等。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景区所有者缺位和各责任主体权责不明确。因此,通过明晰旅游资源产权及明确各主体权责、分别完善对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可有效的解决景区经营权转让中的委托代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