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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土地制度一直是牵动国家命脉的根基所在。尤其是进入现代社会,土地制度的变革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改革开放以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建国以来土地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极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生活力。为筑牢农业的基础地位,在全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政策理念。这也为土地经营权入股坚定了政策基础。 土地经营权入股创新了农村土地制度,这也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内容。本文主要分四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如下: 第一部分,“三权分置”政策与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公司基本理论。结合土地制度的“三权分置”,探析了土地经营权的性质和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公司的理论基础和其他形式的比较优势。 第二部分,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从法律、经济、社会等角度对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性做出具体分析;从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和现实条件对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可行性做出了详细解析。 第三部分,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实践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实践,总结出了成都汤营、福建沙县及河南济源三地探索入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熟经验,并结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入分析,提出了实践中存在的包括《公司法》、《土地承包法》等在内的法律问题和土地用途的破坏、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等现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完善对策。基于前面所提的问题,在“三权分置”的政策导向和理论支持下,提出了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完善建议和制度构建。一是要更新土地经营权入股理念;二是从《公司法》、《土地承包法》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相关土地法律制度的建议;三是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配套制度建设,构建科学完备、规范有序的土地经营权入股配套制度,以激发土地经营权财产价值的充分发挥,实现现代农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