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掌握乌鲁木齐市部分医院近三年医疗纠纷现况及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的认知情况,对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医疗纠纷形成的诱发原因、始发原因、发生、发展结果及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提出医疗纠纷的分期理论,并做描述。方法:1、文献法。实地调查了5所医院2005年1月——2008年12月发生医疗纠纷的病历资料及医院管理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文档。2、问卷调查法。对5所医院的门诊、住院病人及医务人员,采用现场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医疗纠纷认知情况分析。结果: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发生医疗纠纷的人群职业分类中尤以自由职业者和工人为多;医疗纠纷发生年龄以21-30岁、60岁以下患者比例最高;70%以上的患者认为医疗纠纷发生不具有必然性,75.64%以上的患者愿意依法处理纠纷。大部分患者希望同医院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并希望医院早期干预处理医疗纠纷,87.98%的患者对纠纷发展趋势认为纠纷应该中止或弱化(p=0.018)。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了解不匹配,医技人员对相关法律的了解最低。医务人员认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动权在双方(P=0.234),外科科室发生的医疗纠纷明显高于其他临床科室,在外科系统中,骨科、普外、心脏外科、神经外科医疗纠纷发生率较高。在内科系统中,心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血液科医疗纠纷发生率较高。导致医疗纠纷的原因中,始发原因以“发生并发症”,诱发原因以“解释不清不细”为首位。族别、经费来源、文化程度分别与发生医疗纠纷因素相关。结论:21-30岁的患者、60岁以上患者是医疗纠纷的高发人群,医务人员对有关法律了解程度偏低,尤其是技师人员是法律教育和培训的重点。青年组因患者权利而引发的医疗纠纷所占比例较大,老年组因医德医风引发的医疗纠纷所占比例较大。城镇患者对患者权利要求等要求高于农村患者。少数民族发生纠纷率高于汉族,文化程度低的患者医疗纠纷发生率较高,自费患者医疗纠纷发生率高于非自费患者,科别与医疗纠纷的始发原因、诱发原因相关(P<0.001);年龄与医疗纠纷的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相关(P<0.001)。城镇、农村患者与因维权意识引发的医疗纠纷原因相关(P<0.001)控制医疗纠纷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外科系统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多为始发原因;内科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多为诱发原因,应有针对性地加大控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