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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我国女性地位日益提高,但是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女性仍是弱势群体,处于从家庭走向社会,从依赖走向独立的过渡时期。近年来,女性犯罪率有所上升,而与此同时女性的被害率也有所增长。相当比例的女性犯罪人都有被害的经历,并且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救助,由被害人逐渐向犯罪人转化,成为了需要予以关注的一部分特殊群体,而如何对于女性被害人进行援助更成为了关注的焦点问题。
基于女性被害人的基本特征,通常她们的被害经历都与情感,性和家庭有关,具有相当的私密性、隐蔽性和特殊性。因此要全面、深入和客观地了解在目前这一社会转型阶段,女性被害人被害经历的具体情况具有很大的难度。鉴于此因,笔者运用了实证研究的基本方法,于2004年7月至8月在上海市女子监狱进行了实地调研,主要以具有吸毒、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和财产损害等被害经历的女性犯罪人为对象,通过对管教干部和女犯的问卷调查,以及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女犯的被害经历、犯罪经过以及改造情况。根据此次调研所获得的相关数据及案例,运用分析和比较的基本方法,归纳犯罪特点,剖析犯罪原因,分析女性被害人向犯罪人转化的心理演变过程。
我国是《联合国被害人人权宣言》的签字国。该宣言要求各成员国有效地承认和尊重犯罪和滥用权力行为的被害人的权利,而我国在建立被害人援助制度方面尚不完善。因此,笔者在借鉴和比较了英国、美国、荷兰、日本和台湾等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较为完善的被害人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基本国情,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提出了建立相关的被害人援助机构、提供情感支持和损伤治疗服务、加强宣传和公共教育,以及建立防止再度受害的保障体系等相关建议,由此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被害人援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