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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逐渐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行贿罪的治理直接关系到反腐败的现实效果,从严处罚行贿行为的呼声越来越高。检视我国关于行贿罪量刑的规制,一直存在轻刑化态势明显、量刑情节认定不规范、缓刑适用比例偏高等诸多导致量刑不均衡的问题。虽然《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行贿罪的惩处力度,但该类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亟待进一步解决。第一部分,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相关统计数据,通过实证分析的方式揭示了我国行贿罪量刑规制在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在立法规范方面主要表现为从宽处罚规定较模糊,缓刑、免刑规定过于笼统以及罚金刑各地标准不一,立法上的疏漏直接影响法律的实施效果;在司法适用方面,同案不同判和裁量刑期总体偏轻的问题较为严重,致使司法权威与公信力受损。第二部分,着眼于分析行贿罪量刑失衡之原因。通过分析和归纳选取的案例样本和解释法律条文的内涵,得出造成前述各方面问题的根源在于三方面:第一是量刑情节认定不规范,包括法定量刑情节滥用和酌定量刑情节宽泛;第二是囿于司法运行中的实践问题,包括行贿人转化为污点证人,为节约司法资源、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现实需求,第三是司法环境的不良因素,如地方保护主义、民众对行贿罪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不足和传统文化意识不良面向的影响等。第三部分,阐述规范行贿罪量刑的价值追求,并在此基础上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提出实现行贿罪量刑规范化、均衡化的路径。规范行贿罪的量刑对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确保罪刑均衡、强化人权保障等方面具有现实价值和重要意义,有助于提升司法的权威与公信力,切实发挥刑法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的机能。通过精细化量刑规定和增设资格刑处罚的方式来完善立法规范,同时提出规范量刑情节的认定和合理适用非监禁刑罚的方案来改进司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