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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期货交易市场正处于蓬勃上升阶段,各类交易纠纷接踵而至,而在这些纠纷中,由于期货透支交易情况最为复杂,予以规制的法律法规最为笼统,所以因期货透支交易产生的纠纷时常得不到统一、客观的裁判。本文通过以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诉黄锡伦期货透支交易案为例,分析期货透支交易的本质,从违法性与合理性两个方面进行研究,明确期货透支交易的责任承担方式,尝试得出实际操作中处理期货透支交易法律纠纷的可行方法,从而在法律法规的指引下做出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判决。透支交易作为市场新兴的一种交易形式,究其本质,是一种对信用的透支。我国期货市场虽然发展迅速,但仍然处于尚未成熟阶段,如果此时大力鼓励这种信用透支必定会严重影响到我国期货市场的稳定与和谐,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透支交易中的融资融券行为发挥了资金的最大利用率,极大的促进了市场的活跃度,而这种促进作用也正是我们不能全面严格禁止透支交易的原因之所在。因此,探寻一条科学对待期货透支交易的方法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本文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与研究推导出了自己的结论,即期货透支交易因期货市场的特殊性应该区分不同情况不同后果进行不同的纠纷裁定,开仓透支,持仓透支,合意透支,非合意透支产生的法律后果都是不一样的,如果一概统一模式处理必定不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只有探索出科学的方法,才能有效地保障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转,提高争端解决效率,维护投资方与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之间的权益公平,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吸引更多投资者放心的将资金注入金融市场,在法律的规范与保障下实现双赢。本论文研究成果旨在于为以后的期货透支交易法律纠纷提供判定参考,希望可以通过一己之言,为我国期货市场体制规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