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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了解我国药师协会协同治理的实际发展情况,为其构建一套合理、科学、可行的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指标体系中各指标要素权重,并从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整体角度对我国药师协会参与协同治理的发展提出有针对性、合理化的改进建议。一方面,药师协会在开展效果评价的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目前协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对工作作出相应调整,做好协同治理工作,更好地扩大协会影响力和公信度。另一方面,推动药师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弥补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双重失灵的缺陷,最终成为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市场主体。方法:首先通过文献研究、资料收集等方法,获取国内外有关行业协会协同治理、协会工作效果评价方法等方面的文献资料,初步拟定出适合构建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的评价指标。其次,通过专家访谈等方法,选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药师协会专职人员、行业专家、高校学者、药师等进行专家咨询,对初步拟定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不断修正指标体系直至最终确立。再者,根据该指标体系设计问卷,并选取江苏省药师协会进行实证研究,分析其协同治理的发展情况。最后结合实证研究结果及国内外相关行业协会发展经验,就提升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水平提出相关的改进对策。结果:本研究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和19个二级指标,经过专家咨询最终确定了评价指标的各要素权重。其中一级指标为:协同治理参与度,权重为0.2166;协同治理发展度,权重为0.4786;协同治理机制完善度,权重为0.1083;协同治理目标满意度,权重为0.1966。协同治理参与度下的二级指标和权重分别为:参与药师行业建设程度(0.0342);参与药师行业管理程度(0.1098);纠纷处理效率(0.0607);科普宣传力度(0.0119)。协同治理发展度下的二级指标和权重分别为:相关政策落实情况(0.0166);规章制度的健全性(0.0614);职业道德建设情况(0.1111);诚信自律建设情况(0.0615);继续教育情况(0.1982);行业培训情况(0.0299)。协同治理机制完善度下的二级指标和权重分别为:矛盾协调机制(0.0378);专业评价机制(0.0056);鼓励激励机制(0.0097);信息公开机制(0.0184);惩戒处罚机制(0.0367)。协同治理目标满意度下的二级指标和权重分别为:会员享受服务供给的公平性(0.0447);会员对协会工作态度的满意度(0.0832);会员对协会工作效度的满意度(0.0241);会员对协会服务结果的满意度(0.0447)。通过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江苏省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效果进行实证调研,评价结果显示,江苏省药师协会的最终得分为3.5968分,参与协同治理的效果是显著的,属于良好协同。各方面工作开展来说,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开展的最好,信息公开、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开展较好,纠纷处理、科普宣传、行业培训、鼓励激励等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结论:本研究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药师协会协同治理水平,本文主要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1)协同治理参与方面。一是加强协会内部组织建设,做好基础保障;二是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做好科普宣传;三是推动解决流程规范化,做好纠纷处理。(2)协同治理参与方面。一是健全发展相关规章制度;二是推动各项服务纵深发展。(3)协同治理机制方面。一是健全鼓励激励机制;二是完善惩戒处罚机制。(4)协同治理目标方面。一是提升专职人员素质;二是提高沟通服务能力。(5)强化外部保障方面。一是改变监管模式;二是健全法律保障;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四是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