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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进入WTO,我国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越来越融入到国际社会当中。而离岸金融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尤其是作为离岸金融最重要组成部分的离岸银行,却在我国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甚至在1999年至2002年还出现了中断的局面。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面对离岸银行所产生的巨大风险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由此,本文在研究离岸银行性质与特点的基础上,分析离岸银行所产生的市场风险以及可能对经济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能被用于洗钱、恐怖主义等犯罪活动),将离岸银行的监管分为两个部分,即市场监管与保密性监管,同时离岸银行本身监管的特殊性决定了离岸银行的监管决不能简单的依赖国内的监管体系,必须更多的采用国际协作的形式,以保证监管的有效性,从而能够在根本上实现离岸银行市场稳健地、有序地发展。本文在体系架构上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离岸银行的特点以及历史沿革,并对离岸银行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与离岸银行严格保密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作出初步的分析。第二部分分析了离岸银行监管的特殊性。第三部分阐述了离岸银行的金融市场监管。首先,分析世界各国或地区对离岸银行市场的监管模式;其次,对离岸银行市场监管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论述,包括离岸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与业务经营监管两个方面;最后,对离岸银行市场监管的国际协作与巴塞尔体系的适用作出了分析。第四部分阐述了离岸银行的保密性监管。首先,分析离岸银行中的保密制度,得出离岸银行的严格保密制度可能会被滥用的结论;其次,分析离岸银行保密性监管的国内机制,其主要体现在反洗钱的信息披露制度上,但是同时也指出离岸银行的保密性监管应当建立在合理保护离岸银行客户隐私权的基础上,我国的离岸银行保密性监管不能够仅仅表现为单纯地强调离岸银行客户信息的披露制度;最后分析现阶段离岸银行保密性监管的国际协作并作出相应的评价,针对离岸银行保密性监管国际协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应当更多的采用双边协作的模式以及相应的指导原则。第五部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离岸银行监管的建议。首先,分析我国离岸银行的发展历程;其次,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对离岸银行市场监管模式做出选择;最后,针对现阶段我国离岸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离岸银行监管具体措施的完善,包括市场监管与保密性监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